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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强债(180015)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80015 |
基金名称 | 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银华强债 |
基金简称拼音 | YHQZ |
设立日期 | 2008-12-03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466876891.58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2008年9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157号文核准募集。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自2008年10月30日至2008年11月28日,通过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维护本金相对安全、追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的基础上,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股票、存托凭证、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央银行票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还可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但上述权益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总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分配收益的8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2008年9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157号文核准募集。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自2008年10月30日至2008年11月28日,通过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每个基金账户首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每笔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 每个基金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0元,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自2015年10月12日起,本基金申购的最低金额调整为1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6年7月26日起,本基金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调整为10份;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0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6年7月26日起,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调整为10份;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0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800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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