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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300增强(167601)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67601 |
基金名称 | 国金沪深300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国金300增强 |
基金简称拼音 | GJ300ZQ |
设立日期 | 2017-09-01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96802728.21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国金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自国金沪深300份额转换基准日(2017年8月31日)(指国金沪深300份额转换为国金沪深300指数增强份额之日)的次一工作日起,《国金沪深300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国金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优化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在力求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通过数量化方法进行积极的指数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本基金力争使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8.0%。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其他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9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交易,可能存在杠杆投资风险和对手方交易风险等融资及转融通业务特有的风险。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5.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95.0%×沪深300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国金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自国金沪深300份额转换基准日(2017年8月31日)(指国金沪深300份额转换为国金沪深300指数增强份额之日)的次一工作日起,《国金沪深300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国金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76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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