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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纯债C(166016)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66016 |
基金名称 | 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类 |
基金简称 | 中欧纯债C |
基金简称拼音 | ZOCZC |
设立日期 | 2016-02-02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25647703.94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自2016年2月2日起,基金名称变更为“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LOF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合理保持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为投资者谋求稳健的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通知存款、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国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等固定收益类资产。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它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可转换债券等,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可转换债券申购或增发新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指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自2016年2月2日起,基金名称变更为“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具有中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代销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场内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自2016年5月23日起对本基金的场外单个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由人民币1000元调整为人民币1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7年12月21日起,单个账户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7年12月21日起,最低账户保留份额调整为1份;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份的,销售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60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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