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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新动力A(166009)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66009 |
基金名称 | 中欧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 |
基金简称 | 中欧新动力A |
基金简称拼音 | ZOXDLA |
设立日期 | 2011-02-10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401864609.25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及其基金份额的发售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46号文批准。基金募集期:2011年1月6日至2011年1月28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自2015年7月17日起将本基金变更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亦做相应修订。 |
投资类型 | LOF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积极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促进中国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新动力行业和上市公司,以求充分分享中国经济未来持续增长的成果并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存托凭证)、债券、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新动力主题的基金资产占投资于股票的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权证资产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包括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短期融资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证券品种。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75.0%×沪深300指数+25.0%×中证全债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及其基金份额的发售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46号文批准。基金募集期:2011年1月6日至2011年1月28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自2015年7月17日起将本基金变更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亦做相应修订。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代销网点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直销机构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0元。单笔场内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场外申购时,代销机构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 直销机构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万元。自2015年6月15日起本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由1000元调整为10元。自2016年12月5日起,本基金的单个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从10元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7年12月8日起,单个账户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0.01份;自2016年12月5日起,最低赎回份额从5份调整为1份。场外赎回时,赎回的最低份额为5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6年12月5日起,最低持有份额从5份调整为0.01份。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份时,剩余基金份额将与该次赎回份额一起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60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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