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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新旺A(165526)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65526 |
基金名称 | 信诚新旺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 |
基金简称 | 信诚新旺A |
基金简称拼音 | XCXWA |
设立日期 | 2015-06-19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04824716.99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2015年5月25日证监许可[2015]987号文注册。本基金自2015年6月15日起至2015年6月16日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LOF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积极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绝对回报。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含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证券公司短期债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加3% |
收益分配原则 | 《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 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 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2015年5月25日证监许可[2015]987号文注册。本基金自2015年6月15日起至2015年6月16日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场外销售机构每笔认、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申购最低金额为10万元,追加认购、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最低认购、申购金额为单笔1000元。场内认购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1000份,超过1000份的须为1000份的整数倍,且每笔认购最大不超过99999000份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场内申购时,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自2017年9月27日起,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万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自2019年3月21日起,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和各代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9年3月21日起,赎回最低份额调整为1份;自2017年9月27日起,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调整为10份;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9年3月21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调整为1份;自2017年9月27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100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55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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