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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保诚智能家居(165524)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65524 |
基金名称 | 中信保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 |
基金简称 | 中信保诚智能家居A |
基金简称拼音 | ZXBCZNJJA |
设立日期 | 2021-01-01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41797648.11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自2021年1月1日起,《中信保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生效,原《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LOF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进行数量化指数投资,通过严谨的数量化管理和投资纪律约束,实现对中证智能家居指数的有效跟踪,为投资者提供一个有效的投资工具。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智能家居指数的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债券、债券回购、中期票据、银行存款、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5%-100%,其中投资于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5%,投资于中证智能家居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
业绩比较基准 | 5.0%×同业存款利息率+95.0%×中证智能家居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自2021年1月1日起,《中信保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生效,原《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跟踪指数的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投资人在办理本基金份额场内申购时,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万元。投资者办理场外申购时,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2021年3月1日起,场内单笔最低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金额调整为100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办理场外赎回时,赎回最低份额为1份,且通过场内单笔申请赎回基金份额必须是整数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55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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