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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双盈(165517)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65517 |
基金名称 | 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 信诚双盈 |
基金简称拼音 | XCSY |
设立日期 | 2015-04-14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63324324.85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于2015年4月13日由“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变更而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LOF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主动管理,力争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定期存款、中期票据、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回购、银行定期存款、中期票据等)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80%。其中,转换后的“信诚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投资于金融债(不包括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等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80%。 本基金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增发新股申购,但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权证等)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其中持有的全部权证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本基金投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0%。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指收益分配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为准;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于2015年4月13日由“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变更而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场内申购时,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场外申购时,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自2019年3月21日起,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和各代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自2019年12月3日起,通过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追加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0.0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9年3月21日起,赎回最低份额调整为1份;自2019年1月14日起,赎回最低份额调整为10份;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9年3月21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调整为1份;自2019年1月14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0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55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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