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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机遇(165512)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65512 |
基金名称 | 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 信诚机遇 |
基金简称拼音 | XCJY |
设立日期 | 2011-08-01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424224101.13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证监会2011年5月30日证监许可2011[819]号文核准。自2011年6月29日至2011年7月26日,通过深交所挂牌发售,同时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场外销售机构(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决定自2015年8月3日起,对本基金进行基金类别及基金名称的变更,同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相关表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信息也相应更新。 |
投资类型 | LOF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力求前瞻性地把握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涌现的新机遇,精选受益其中的优势行业和个股,在严格控制风险并充分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率。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向受益于新机遇的上市公司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0-4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
业绩比较基准 | 80.0%×沪深300指数+20.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5%,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证监会2011年5月30日证监许可2011[819]号文核准。自2011年6月29日至2011年7月26日,通过深交所挂牌发售,同时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场外销售机构(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决定自2015年8月3日起,对本基金进行基金类别及基金名称的变更,同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相关表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信息也相应更新。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品种。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在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申购最低金额为50万元,追加认购、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最低认购金额的限制,最低认购金额为单笔1,000元。场内认购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1000份,场内申购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场外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投资人在代销机构销售网点每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自2019年3月21日起,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和各代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9年3月21日起,赎回最低份额调整为1份;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9年3月21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调整为1份;当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基金进行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注册登记系统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55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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