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环保(164304)

基金3年前 (2021)发布 内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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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环保(16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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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环保(164304)

新华环保(164304)基金档案
基金代码 164304
基金名称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新华环保
基金简称拼音 XHHB
设立日期 2020-12-03
基金类型 股票型
基金设立规模(份) 71979706.89
存续年限(年)
基金管理人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担保机构
基金历史 本基金由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本基金由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经2020年8月31日证监许可[2020]1999号文准予变更注册而来。自2020年12月3日起,《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起失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类型 开放式
投资风格 指数型
基金性质 常规基金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通过严格的投资程序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力争控制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误差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可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等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它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此外,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90-95%,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组合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基金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5.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95.0%×中证环保产业指数
收益分配原则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历史 本基金由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本基金由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经2020年8月31日证监许可[2020]1999号文准予变更注册而来。自2020年12月3日起,《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起失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指数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收益、较高预期风险的特征。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投资者场外申购基金份额,在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时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投资者场内申购基金份额,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万元。通过直销网点场外申购基金份额,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万元,追加申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申购业务的,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自2021年9月9日起,调整后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平台申购的,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
最低赎回份额(份) 10.000000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每次对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
最低持有份额(份) 10.000000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需一次全部赎回。
赎回款到账天数 7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43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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