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惠裕(163907)

基金3年前 (2021)发布 内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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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惠裕(163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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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惠裕(163907)

中海惠裕(163907)基金档案
基金代码 163907
基金名称 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中海惠裕
基金简称拼音 ZHHY
设立日期 2016-01-08
基金类型 债券型
基金设立规模(份) 681010968.43
存续年限(年)
基金管理人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担保机构
基金历史 本基金由“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自2016年1月8日起,本基金基金名称变更为“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类型 LOF
投资风格 债券型
基金性质 常规基金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的公司债部分、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可转债等,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可转债申购或增发新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现金或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业绩比较基准 100.0%×中证全债指数
收益分配原则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历史 本基金由“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自2016年1月8日起,本基金基金名称变更为“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通过代销网点或公司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均为1,000元;通过公司直销网点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0元。2020年3月6日起,最低申购及追加金额调整为1元。
最低赎回份额(份) 1.000000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2020年3月6日起,最低赎回调整为1份;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0份。
最低持有份额(份) 1.000000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2020年3月6日起,最低账户保留份额调整为1份;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将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赎回款到账天数 7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39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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