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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双利A(163811)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63811 |
基金名称 | 中银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中银双利A |
基金简称拼音 | ZYSLA |
设立日期 | 2010-11-24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043337150.01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0年9月1日证监许可【2010】1204号文核准。自2010年10月18日起至2010年11月19日公开募集。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对核心固定收益类资产辅以权益类资产增强性配置,优化资产结构,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以及股票、存托凭证、权证等权益类品种和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还可投资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持有可转债转股所得股票、存托凭证、二级市场股票以及权证等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非固定收益类金融品种,上述非固定收益类金融品种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十二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0年9月1日证监许可【2010】1204号文核准。自2010年10月18日起至2010年11月19日公开募集。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本基金通过代销机构或中银基金网上直销平台认购时,每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在直销中心柜台的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0元。投资者申购时,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在直销网点的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0元。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自2018年1月11日起,在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追加金额为1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对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3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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