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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全300增强A(163407)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63407 |
基金名称 | 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 |
基金简称 | 兴全300增强A |
基金简称拼音 | XQ300ZQA |
设立日期 | 2010-11-02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955476122.49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于2010年8月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068号文核准募集,自2010年10月12日起至2010年10月26日止通过场内和场外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LOF |
投资风格 | 优化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采用指数复制结合相对增强的投资策略,即通过指数复制的方法拟合、跟踪沪深300指数,并在严格控制跟踪误差和下方跟踪误差的前提下进行相对增强的组合管理,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误差不超过0.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7.75%,日均下方跟踪误差不超过0.3%,年下方跟踪误差不超过4.75%。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权证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90%-95%,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90%。现金、债券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1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
业绩比较基准 | 5.0%×同业存款利息率+95.0%×沪深300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于2010年8月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068号文核准募集,自2010年10月12日起至2010年10月26日止通过场内和场外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基金,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追求接近或超越沪深300指数所代表的市场平均收益,是股票基金中处于中等风险水平的基金产品。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在场外通过代销机构及公司网上直销首次认购、申购单笔最低为1000元,追加最低为500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网点追加认购、申购单笔最低为1000元。通过直销柜台首次认购、申购单笔最低为10万元,追加认购、申购最低为1万元。在场内最低认购份额为1000份,超过1,000份的须是1,000份的整数倍,且每笔认购最大不超过99999000份。2016年12月13日起,场外每笔最低申购起点、最低追加申购调整为10元。2019年8月30日起,直销柜台的首次申购起点和追加申购起点金额调整为10万元。2019年10月18日起,每笔最低申购、追加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2019年10月18日起,每笔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份;自2016年12月13日起,场外每笔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0份。场外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2019年10月18日起,单个账户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1份;自2016年12月13日起,场外每笔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10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34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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