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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纯债C(163211)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63211 |
基金名称 | 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诺安纯债C |
基金简称拼音 | NACZC |
设立日期 | 2013-03-27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95473135.37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463号文批准。本基金自2013年2月28日至2013年3月20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带固定封闭期)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影响债券市场各类要素的分析以及投资组合的积极主动管理,力争获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长期稳定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同时本基金不参与可转换债券投资。 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范围为: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持有人利益,本基金开放期开始前三个月、开放期以及开放期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如遇市场情况急剧变化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本基金的固定收益类资产比例可不受上述限制。 此外,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有关投资比例限制等遵循届时有效的规定执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三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50%。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463号文批准。本基金自2013年2月28日至2013年3月20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公司网上交易系统首次认购、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自2016年8月30日起,通过网上直销平台单笔申购申请最低金额调整为100元;定投申购单笔申购申请最低金额调整为20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6年8月30日起,通过网上直销平台单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不作限制。通过场外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0份,通过场内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0份,赎回份额必须为整数份额,且单笔赎回最多不超过99,999,999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一个网点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相应的最低赎回限额时,余额部分的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3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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