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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利众C(163005)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63005 |
基金名称 | 长信利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类 |
基金简称 | 长信利众C |
基金简称拼音 | CXLZC |
设立日期 | 2016-02-05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01618294.48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自2016年2月5日起,基金名称变更为“长信利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变更为“长信利众(LOF)”,基金代码仍为163005,场内简称仍为“长信利众”。本基金的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LOF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与追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的前提下,力争为各级投资者谋求与其风险公正匹配的投资回报。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政府机构债、央行票据、银行同业存款、回购、可转债、资产证券化产品、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非固定收益类品种。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出现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 |
基金历史 | 自2016年2月5日起,基金名称变更为“长信利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变更为“长信利众(LOF)”,基金代码仍为163005,场内简称仍为“长信利众”。本基金的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本基金场内申购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同时每笔申购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最低赎回份额为1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投资者当日持有份额减少导致在销售机构同一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注册登记机构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30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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