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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100(162509)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62509 |
基金名称 | 国联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 国联安100 |
基金简称拼音 | GLA100 |
设立日期 | 2020-12-04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34683948.14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9月1日证监许可[2020]2046号文准予变更注册。自2020年12月4日起,《国联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LOF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谨的数量化管理和投资纪律约束,力争保持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为投资者提供一个投资中证100指数的有效工具,从而分享中国经济中长期增长的稳定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100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等。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金融衍生产品推出后,本基金可以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上述相关规定。 |
业绩比较基准 | 5.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95.0%×中证100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场内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9月1日证监许可[2020]2046号文准予变更注册。自2020年12月4日起,《国联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被动投资型指数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本基金场外申购的首次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本基金场内申购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自2020年12月8日起,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和追加单笔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0.0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2020年12月8日起,单笔赎回最低份额调整为0.01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2020年12月8日起,最低保留份额调整为0.01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2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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