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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红利(161907)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61907 |
基金名称 | 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 万家红利 |
基金简称拼音 | WJHL |
设立日期 | 2011-03-17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088639584.43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于2010年10月11日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388号文核准,募集期限自2011年2月14日起至2011年3月11日止。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LOF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风险控制手段,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平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实现对中证红利指数的有效跟踪。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红利指数的成份股及经中证指数公司公告将要被选入中证红利指数的股票(包含存托凭证)、新股(一级市场初次发行或增发,包含存托凭证)、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产品出现后,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中证红利指数成份股及经中证指数公司公告将要被选入中证红利指数的股票的组合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业绩比较基准 | 5.0%×同业存款利息率+95.0%×中证红利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于2010年10月11日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388号文核准,募集期限自2011年2月14日起至2011年3月11日止。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及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场内认购时,在具有代销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的单笔最低认购为1000份,超过1000份的须是1000份的整数倍,且每笔认购最大不得超过99,999,000份。场外认购时,即通过直销机构及场外代销机构认购时,首次购买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000元。场内申购时,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场外申购时,即通过直销机构及场外代销机构申购时,原则上,每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自2015年12月14日起,通过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通过易宝支付绑定的银行卡暂不支持)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调整为1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本基金不设场外单笔最低赎回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19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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