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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双债C(161716)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61716 |
基金名称 | 招商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类 |
基金简称 | 招商双债C |
基金简称拼音 | ZSSZC |
设立日期 | 2015-03-02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551103661.74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自2015年3月2日由“招商双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为“招商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LOF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的基础上,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含可转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本基金对可转债及信用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7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券是指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金融债券(不包括政策性金融债)、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等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因通过发行、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形成的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60.0%×中债-综合指数+40.0%×天相指数转债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自2015年3月2日由“招商双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为“招商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从基金整体运作来看,本基金属于中低风险品种,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代销网点每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通过电子商务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00元;通过直销机构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自2016年1月29日起,通过销售机构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限额调整为10元。自2020年1月2日起,场外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20年1月2日起,场外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0.01份。自2016年11月4日起,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份;每次赎回本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20年1月2日起,场外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0.01份。自2016年11月4日起,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17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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