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大宗商品(161715)

基金3年前 (2021)发布 内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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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大宗商品(16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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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大宗商品(161715)

招商大宗商品(161715)基金档案
基金代码 161715
基金名称 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招商大宗商品
基金简称拼音 ZSDZSP
设立日期 2017-06-29
基金类型 股票型
基金设立规模(份) 201168029.25
存续年限(年)
基金管理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担保机构
基金历史 自2017年6月29日起,基金直接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类型 LOF
投资风格 指数型
基金性质 常规基金
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获得与标的指数收益相似的回报。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保持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基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大宗商品股指数的成份券、备选成份券、新股(含首次公开发行和增发)、存托凭证、股指期货、债券、债券回购等固定收益投资品种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投资于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资产不低于股票、存托凭证资产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业绩比较基准 5.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95.0%×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
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场内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只能选择现金分红这一收益分配方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基金历史 自2017年6月29日起,基金直接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办理场内申购时,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办理场外申购时,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万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电子商务网上交易系统办理申购,最低申购金额为单笔1,000元。自2017年8月10日起,办理场内申购时,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办理场外申购时,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万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通过电子商务网上交易系统办理申购,最低申购金额为单笔10元。
最低赎回份额(份) 1.000000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自2017年8月10日起,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
最低持有份额(份) 1.000000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自2017年8月10日起,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1份,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招商中证商品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需一并全部赎回。
赎回款到账天数 7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17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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