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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可转债C(161625)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61625 |
基金名称 | 融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融通可转债C |
基金简称拼音 | RTKZZC |
设立日期 | 2016-12-09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68407818.77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自2016年12月9日起,《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且《融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生效,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融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合理控制信用风险、保持适当流动性的基础上,以可转债为主要投资标的,力争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机构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券等国内依法发行的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比例合计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权益类资产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沪深300指数+20.0%×中债-综合指数(全价)+70.0%×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自2016年12月9日起,《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且《融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生效,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融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和直销机构网上直销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通过直销机构直销网点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万元。自2018年7月16日起,通过代销机构或公司网上直销办理申购业务时,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8年7月16日起,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份;自2017年9月29日起,单笔最低赎回限额调整为10份。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限制。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8年7月16日起,最低账户持有份额调整为1份;自2017年9月29日起,最低账户持有份额的限额调整为10份。本基金不设最低持有份额限制。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16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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