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中国(161229)

基金3年前 (2021)发布 内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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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中国(16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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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中国(161229)基金档案
基金代码 161229
基金名称 国投瑞银中国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国投中国
基金简称拼音 GTZG
设立日期 2015-12-21
基金类型 其他型
基金设立规模(份) 267766487.07
存续年限(年)
基金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担保机构
基金历史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985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发售期为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2月11日。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资产托管人为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类型 LOF
投资风格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基金性质 QDII基金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中国概念”的企业在中国内地证券市场以及海外证券市场发行的证券,通过对估值水平的横向与纵向比较来发现具有潜在价值的投资机会,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
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可投资于下列金融产品或工具: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货、权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现金;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含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中国概念”的企业在中国内地证券市场以及海外证券市场发行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和衍生品等。具有“中国概念”的企业是指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企业:1)上市公司注册在中国内地;2)上市公司中最少百分之五十的营业额、盈利、资产、或制造活动来自中国内地。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等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80%-95%,其中投资于“中国概念”的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5%-2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上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投资于全球市场,包括境内市场和境外市场,如中国大陆、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美国、新加坡等国家或地区。本基金主要通过QDII模式投资于包括香港市场在内的境外市场,若QDII额度不足或其他原因导致本基金无法通过QDII模式投资于香港市场,本基金也可通过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投资于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业绩比较基准 5.0%×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95.0%×MSCI中国指数
收益分配原则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历史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985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发售期为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2月11日。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资产托管人为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场外认购在销售机构网点的首次单笔认购最低为1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认购最低为10元。场内认购在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1,000份,超过1,000份的须是1,000份的整数倍,且每笔认购最大不得超过99,999,000份。投资人场外申购在销售机构网点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元。投资人场内申购的单笔申购最低为1,000元。自2020年9月23日起,场外首次申购、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最低赎回份额(份) 0.010000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自2021年3月22日起,场外账户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0.01份;自2020年9月23日起,基金的场外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份;自2018年12月12日起,场外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0份;单笔赎回不得少于500份。
最低持有份额(份) 0.000000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自2020年9月23日起,场外账户基金的场外账户最低保留份额相应调整为0份;自2018年12月12日起,场外账户最低保留份额相应调整为10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50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基金全部份额。
赎回款到账天数 10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12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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