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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双债C(161221)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61221 |
基金名称 | 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国投双债C |
基金简称拼音 | GTSZC |
设立日期 | 2014-03-29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99153332.30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27号文批准。基金的发售期为2011年2月24日至2011年3月23日。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追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可转债(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信用债(即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地方政府债、金融债等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国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股票(含创业板和中小板)、权证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 本基金可以参与一级市场(含创业板和中小板)首发新股或增发新股的申购,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非固定收益类品种。本基金不主动买入二级市场的股票、权证。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80%,其中,可转债、信用债合计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封闭期结束转为开放式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上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业绩比较基准 | 45.0%×标普中国可转债全收益指数+10.0%×中债-国债总指数+45.0%×中债-企业债总指数-全价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封闭期满并转换为开放式后,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27号文批准。基金的发售期为2011年2月24日至2011年3月23日。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场外申购时,投资者在销售机构网点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为1,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为1,000元;在国投瑞银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为1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为100元。自2014年6月5日起,本基金在销售机构首次单笔申购最低调整为1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申购最低调整为10元。自2017年9月18日起,场外申购时,在销售机构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调整为1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调整为1元。自2020年9月23日起,场外首次申购、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21年3月22日起,场外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0.01份;2017年9月18日起,在销售机构单笔赎回最低份额调整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的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0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21年3月22日起,场外最低保留份额调整为0份;2017年9月18日起,在销售机构单笔赎回最低份额调整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的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00份基金份额。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12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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