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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综债A(161119)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61119 |
基金名称 |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 |
基金简称 | 易方达综债A |
基金简称拼音 | YFDZZA |
设立日期 | 2012-11-08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734513862.82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072号文批准。自2012年9月28日至2012年11月2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LOF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可转换债券、权证等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新股增发、新可转换债券申购。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范围为:中债-新综合指数成份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新综合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9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072号文批准。自2012年9月28日至2012年11月2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指数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场内认购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1,000份。场外认购、申购时,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5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也是1,000元。通过代销网点或网上交易系统首次认购、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申购单笔最低金额均为1,000元。场内申购时,每笔申购金额最低为1,000元,同时申购金额必须是整数金额。自2015年9月30日起,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均下调至10元。自2017年11月17日起,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下调至1元,场内申购金额必须是整数金额。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7年11月17日起,调整单笔最低赎回、最低转换转出限制为1份,同时必须是整数份额。自2015年10月21日起,直销中心单笔最低赎回、转换转出限额均为10份;每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或转换不得少于10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7年11月17日起,调整最低持有份额的限制为1份。自2015年10月21日起,最低持有份额的限额调整为10份。如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每类基金余额不足10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类基金全部份额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11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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