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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创业板两年(161040)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61040 |
基金名称 | 富国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富国创业板两年 |
基金简称拼音 | FGCYBLN |
设立日期 | 2020-07-14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890920081.59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已于2020年6月22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1号)。本基金将于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发售,同时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场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带固定封闭期)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积极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和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封闭期内,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及存托凭证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100%(开放期开始前1个月至开放期结束后1个月内不受此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投资于创业板股票及存托凭证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在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前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
业绩比较基准 | 55.0%×创业板指数(价格)+40.0%×中债-综合指数(全价)+5.0%×恒生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已于2020年6月22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1号)。本基金将于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发售,同时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场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场外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元。直销网点接受首次认、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万元,追加认、申购的最低金额为2万元。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办理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元。场内单笔认购份额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单笔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1元。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基金份额,单笔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1元。通过场内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同时申购金额必须是整数金额。自2021年3月8日起,场内单个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办理场外赎回时,赎回最低份额0.0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场内赎回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0.01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10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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