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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1000(161039)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61039 |
基金名称 | 富国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 |
基金简称 | 富国1000增强A |
基金简称拼音 | FG1000ZQA |
设立日期 | 2018-05-31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512114043.76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于2018年1月3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30号)。本基金自2018年5月3日至2018年5月25日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LOF |
投资风格 | 优化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为增强型股票指数基金,在力求对中证1000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通过数量化的方法进行积极的指数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实现超越目标指数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1000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其他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银行存款(包括银行定期存款、银行协议存款、银行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衍生工具(股指期货、权证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中证1000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均含存托凭证)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
业绩比较基准 | 5.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95.0%×中证1000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于2018年1月3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30号)。本基金自2018年5月3日至2018年5月25日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场外销售机构(不含直销网点)单笔认购、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直销网点接受首次认、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万元,追加认、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万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认、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通过场内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单笔认购的最低份额为1000份,超过1000份的须是1000份的整数倍。通过场内销售机构申购基金份额,单笔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申报单位为1元。自2018年8月14日起,代销与直销网上单个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自2021年3月8日起,场内单个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8年8月14日起,基金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调整为0.0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场外销售机构的某一交易账户内赎回基金份额时,每次对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8年8月14日起,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量限制调整为0.0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10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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