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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制造(161037)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61037 |
基金名称 | 富国中证高端制造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 富国制造 |
基金简称拼音 | FGZZ |
设立日期 | 2017-04-27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81495289.54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已于2016年11月17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731号)。本基金自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4月21日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发售,同时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场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LOF |
投资风格 | 优化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为增强型股票指数基金,在力求对中证高端制造主题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通过数量化的方法进行积极的指数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实现超越目标指数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高端制造主题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其他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包括一级市场首次发行或增发)、存托凭证、固定收益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公募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银行存款(包括银行定期存款、银行协议存款、银行通知存款等)等)、衍生工具(股指期货、权证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参与融资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中证高端制造主题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业绩比较基准 | 5.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95.0%×中证高端制造主题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已于2016年11月17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731号)。本基金自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4月21日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发售,同时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场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单笔认、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10元。直销网点接受首次认、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万元,追加认、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万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首次单笔最低认、申购金额为10元,追加认、申购的单笔最低认、申购金额为10元。通过场内销售机构单笔认购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00份,超过1,000份的须是1,000份的整数倍。通过场内销售机构单笔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自2018年8月14日起,代销与直销网上单个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自2021年3月8日起,场内单个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7年9月28日起,将在直销系统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0.01份;每次对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7年9月28日起,将在直销系统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0.0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10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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