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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娱乐(161036)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61036 |
基金名称 | 富国中证娱乐主题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 富国娱乐 |
基金简称拼音 | FGYL |
设立日期 | 2017-03-13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566731103.77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已于2016年11月29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79号)。自2017年2月8日至2017年3月7日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发售,同时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场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LOF |
投资风格 | 优化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为增强型股票指数基金,在力求对中证娱乐主题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通过数量化的方法进行积极的指数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实现超越目标指数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娱乐主题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其他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银行存款(包括银行定期存款、银行协议存款、银行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衍生工具(股指期货、权证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中证娱乐主题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业绩比较基准 | 5.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95.0%×中证娱乐主题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已于2016年11月29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79号)。自2017年2月8日至2017年3月7日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发售,同时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场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场外销售机构,单笔认、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直销网点首次认、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万元,追加认、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万元。通过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首次单笔最低认、申购金额为10元,追加认、申购的单笔最低认、申购金额为10元。通过场内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单笔购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00份,超过1000份的须是1000份的整数倍。通过场内销售机构申购基金份额,单笔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自2018年8月14日起,代销与直销网上单个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自2021年3月8日起,场内单个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7年9月28日起,将在直销系统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0.01份;每次对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7年9月28日起,将在直销系统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0.0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10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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