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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创业板(161022)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61022 |
基金名称 | 富国创业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富国创业板A |
基金简称拼音 | FGCYBA |
设立日期 | 2021-01-01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146608054.87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2021年1月1日起,《富国创业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LOF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策略,紧密跟踪创业板指数。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力争将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分股、新股(一级市场初次发行或增发)、固定收益产品、货币市场工具、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其中投资于创业板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5.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95.0%×创业板指数(价格)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A类基金份额和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系统下的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的A类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2021年1月1日起,《富国创业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场外申购基金份额,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不含直销网点),场内申购基金份额,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场外申购基金份额,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万元,追加申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万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或电话交易系统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办理基金份额申购业务的,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元。自2021年3月8日起,场内单个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每次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份额不足0.0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10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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