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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500(161017)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61017 |
基金名称 | 富国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 |
基金简称 | 富国500A |
基金简称拼音 | FG500A |
设立日期 | 2011-10-12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455487249.88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095号文核准,自2011年9月9日至2011年9月28日止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LOF |
投资风格 | 优化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为增强型股票指数基金,在力求对中证500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通过数量化的方法进行积极的指数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实现超越目标指数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其中,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投资于中证500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95.0%×中证小盘500指数+1.0%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该类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5%;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095号文核准,自2011年9月9日至2011年9月28日止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场外代销机构认购起点为1000元;直销网点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为单笔5万元,追加认购的最低为单笔2万元。网上交易首次单笔最低认购为1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为1000元。场内单笔认购应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代销网点单笔申购的最低为单笔1,000元。直销网点首次申购的最低为5万元,追加申购的最低为单笔2万元;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最低为单笔1,000元。自2014年9月12日起,将采用前端收费模式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0元。自2017年12月20日起,将采用前端收费模式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7年5月26日起最低赎回份额限制由10份调整为0.01份;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7年5月24日起最低持有份额限制由10份调整为0.0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10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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