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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天惠A(161005)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61005 |
基金名称 | 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 |
基金简称 | 富国天惠A |
基金简称拼音 | FGTHA |
设立日期 | 2005-11-16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584312553.76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2005年8月19日证监基金字[2005]143号文核准募集。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基金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自2005年9月19日至2005年10月25日,通过场内(交易所)、场外(销售机构)两种方式公开发售。 |
投资类型 | LOF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成长性且合理定价的股票,在利用金融工程技术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最大化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债券部分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包括可转债)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债券。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部分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成长性且合理定价的上市公司股票及存托凭证。该类股票及存托凭证应具体满足以下特征: 1、预期当年净利润增长率(预期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在全部上市公司中由高到低排名,位于前1/3部分的股票及存托凭证; 2、基于“富国成长性股票价值评估体系”,在全部上市公司中成长性和投资价值排名前10%的股票。 |
业绩比较基准 | 5.0%×同业存款利息率+70.0%×沪深300指数+25.0%×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50%; |
基金历史 | 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2005年8月19日证监基金字[2005]143号文核准募集。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基金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自2005年9月19日至2005年10月25日,通过场内(交易所)、场外(销售机构)两种方式公开发售。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一只主动投资的混合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成长性且合理定价的股票,风险和预期收益匹配,属于风险适中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本基金力争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长。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代销网点每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通过直销网点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元。自2013年8月22日起,本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00元。自2015年9月9日起,本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0元。自2017年1月16日起,本基金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变更为1元。自2018年6月8日起,采用前端收费模式的单个账户场外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自2021年3月8日起,场内单个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8年8月14日起,基金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调整为0.01份;自2018年6月8日起,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调整为1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8年8月14日起,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量限制调整为0.01份;自2018年6月8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10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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