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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产业(160919)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60919 |
基金名称 | 大成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 大成产业 |
基金简称拼音 | DCCY |
设立日期 | 2014-12-26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000000000.00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景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2014年12月26日起,由《景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大成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原《景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本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LOF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与产业升级主题相关的行业和企业,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把握标的行业投资机会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资产、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80%-95%,投资于本基金合同界定的产业升级相关的股票资产、存托凭证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所指的产业升级主题主要是指在中国经济结构转型及产业升级这一大趋势中不断涌现出来的行业个股的投资机会。从宏观方面理解,产业升级是国民经济结构综合资本、技术、供需结构、对外贸易结构等因素逐步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移动,到达一定水平后再向第三产业转移的升级状态,转移的动力来自于各产业利润率的差异。从微观方面理解,企业内部积极进行技术创新,流程重组等,提升企业自身的生产效率,提高企业的价值;同一行业中的企业,在竞合机制的指引下,积极主动地转产,生产市场需要的某种商品或退出某种商品的生产,或者进行资产重组,通过兼并、接管、破产、倒闭等方式寻求资源的有效利用。 |
业绩比较基准 | 80.0%×沪深300指数+20.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景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2014年12月26日起,由《景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大成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原《景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本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高风险收益特征的开放式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单个基金账户单笔场内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最高不超过99,999,000元。自2016年2月1日起,首次申购、追加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的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6年2月1日起,赎回的单笔最低份额调整为1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本基金不对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09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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