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沪深300ETF联接C(160724)

基金3年前 (2021)发布 内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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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沪深300ETF联接C(160724)

嘉实沪深300ETF联接C(160724)基金档案
基金代码 160724
基金名称 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C类
基金简称 嘉实沪深300ETF联接C
基金简称拼音 JSHS300ETFLJC
设立日期 2018-08-08
基金类型 股票型
基金设立规模(份) 106833.79
存续年限(年)
基金管理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担保机构
基金历史 自2018年8月8日起,对本基金增设C类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做出相应修改。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类型 ETF联接基金
投资风格 指数型
基金性质 常规基金
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衡量基准之间的日平均跟踪误差小于0.3%,以实现对沪深300指数的有效跟踪,谋求通过中国证券市场来分享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的成果。
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以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已申购但尚未确认的目标ETF份额可计入在内),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一级市场新股或增发的股票、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待基金参与融资融券和转融通业务的相关规定颁布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本基金既有投资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参与融资融券业务以及通过证券金融公司办理转融通业务,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届时本基金参与融资融券、转融通等业务的风险控制原则、具体参与比例限制、费用收支、信息披露、估值方法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业绩比较基准 5.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95.0%×沪深300指数
收益分配原则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四次。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基金已实现净收益的5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
基金历史 自2018年8月8日起,对本基金增设C类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做出相应修改。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收益特征 风险中等,获得证券市场平均收益率。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通过代销机构及网上直销系统首次申购、追加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2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元。
最低赎回份额(份)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
最低持有份额(份)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不设最低份额限制。
赎回款到账天数 7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07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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