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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黄金(160719)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60719 |
基金名称 |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 嘉实黄金 |
基金简称拼音 | JSHJ |
设立日期 | 2011-08-04 |
基金类型 | 其他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568029193.04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1年5月31日证监许可[2011]839号批准,自2011年7月4日至2011年7月29日通过基金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LOF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QDII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外市场以实物黄金为支持的交易所交易基金等金融工具,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力争实现对国际市场黄金价格走势的有效跟踪。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全球证券市场内依法可投资的公募基金(包括ETF)、固定收益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此外,本基金为对冲汇率风险,可以投资于外汇远期合约、外汇互换协议、利率期权等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范围:在拟投资对象资产数量和资产规模允许的条件下,投资于跟踪黄金价格或黄金价格指数的公募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80%,其中投资于有实物黄金支持的(Backed by physical gold)交易所交易基金的比例不低于上述黄金基金投资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黄金基金指黄金ETF、黄金股票指数ETF以及其他跟踪黄金价格或者黄金价格指数的非上市黄金公募基金。 在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本基金现金头寸可存放于境内,满足基金赎回、支付管理费、托管费、手续费等需要,并可以投资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直接投资实物黄金、除黄金ETF外的其他形式的交易所交易黄金产品、黄金收益凭证、或与实物商品挂钩的衍生品等其他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以后在国内上市、以跟踪黄金价格或黄金价格指数为目的的ETF,以及在国内外上市的黄金期货合约、黄金期权合约以及其他黄金衍生品等),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限制规定,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伦敦金价格折成人民币后的收益率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1年5月31日证监许可[2011]839号批准,自2011年7月4日至2011年7月29日通过基金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基金中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外市场以实物黄金为支持的交易所交易基金等金融工具。本基金的表现与黄金价格走势直接相关,历史上黄金价格波幅较大,波动周期较长,预期收益可能长期超过或低于股票、债券等传统金融资产。此外,本基金主要投资海外,存在汇率风险。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5,000元,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20,000元;追加申购、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场内认购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1000份,超过1000份的须为1000份的整数倍,且每笔认购最大不超过99,999,000份基金份额。自2017年8月15日起,通过代销机构及网上直销系统首次申购、追加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自2018年7月23日起,通过直销柜台追加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8年7月23日起,通过直销柜台最低赎回限额调整为1份;自2017年8月15日起,通过代销机构及网上直销系统单笔最低赎回的限额为1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8年7月23日起,通过直销柜台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1份;自2017年8月15日起,通过代销机构及网上直销系统单笔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2017年6月28日起,调整后最低持有份额起点0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10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07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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