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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多利(160718)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60718 |
基金名称 | 嘉实多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嘉实多利 |
基金简称拼音 | JSDL |
设立日期 | 2020-11-27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42865989.46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3月13日证监许可[2020]421号《关于准予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由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自2020年11月27日起,《嘉实多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失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期货、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沪深300指数+90.0%×中债-总指数(全价)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3月13日证监许可[2020]421号《关于准予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由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自2020年11月27日起,《嘉实多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失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代销机构或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元;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2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场外销售机构赎回时,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07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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