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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500A(160616)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60616 |
基金名称 | 鹏华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 |
基金简称 | 鹏华500A |
基金简称拼音 | PH500A |
设立日期 | 2010-02-05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630723634.12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2009年12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本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374号文)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自2010年1月4日起至2010年1月29日止26天内(共20个工作日),通过深交所挂牌发售。本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LOF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方式,追求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之间的跟踪误差最小化,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以实现对中证500指数的有效跟踪。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投资于中证50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此外,为更好的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将少量投资于非中证500成份股(含存托凭证)、新股(含存托凭证,首次发行或增发等)以及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5.0%×同业存款利息率+95.0%×中证小盘500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2009年12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本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374号文)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自2010年1月4日起至2010年1月29日止26天内(共20个工作日),通过深交所挂牌发售。本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采用指数化操作的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型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品种。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首次认购和申购金额不低于50万元,追加认购和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万元。投资者通过业务办理单位场内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自2016年2月24日起,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下调至10元。2021年4月19日起,本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通过直销中心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万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6年2月24日起,赎回本基金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若某笔赎回将导致在销售机构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30份时,该笔赎回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基金份额,否则,剩余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8年5月9日起,账户最低余额限制调整为0.01份基金份额;自2016年2月24日起,账户最低余额下调至5份基金份额;场外账户最低余额为30份基金份额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06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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