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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丰收(160612)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60612 |
基金名称 | 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鹏华丰收 |
基金简称拼音 | PHFS |
设立日期 | 2008-05-28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100410489.38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2008年3月21日证监许可 [2008]405号文《关于核准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本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自2008年4月21日起至2008年5月21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非限量公开发售。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通过主要投资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同时兼顾部分被市场低估的权益类品种,力求使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得持续稳定的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债、金融债、次级债、企业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和股票(含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权证(仅限于通过投资可分离转债而获得的权证)等权益类品种,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品种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20%;本基金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总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可进行分配,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十二次,每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但若成立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2008年3月21日证监许可 [2008]405号文《关于核准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本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自2008年4月21日起至2008年5月21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非限量公开发售。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代销网点单笔最低认购为1000元。直销中心的首次最低认购为50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为1万元。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为1000元;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首次最低为5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为1万元。自2013年6月24日起,最低均由原来的1000元下调至100元。自2016年2月24日起,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下调至10元。自2017年7月11日起,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限制由5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自2021年4月19日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2021年4月19日起,赎回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8年5月9日起,账户最低余额限制调整为0.01份基金份额;自2016年2月24日起,账户最低余额下调至5份基金份额;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06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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