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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价值(160607)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60607 |
基金名称 | 鹏华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 鹏华价值 |
基金简称拼音 | PHJZ |
设立日期 | 2006-07-18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876753992.72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募集及其基金份额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105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基金是上市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符合基金上市交易条件的,基金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LOF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依托严格的研究流程和投资纪律,强调运用相对估值分析方法,发掘我国资本市场国际接轨趋势下具备相对价值优势的中国企业,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各类股票(含存托凭证)、债券、央行票据、权证、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有投资需要可参与有价值的新股配售和增发。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正常市场状况下,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为60%~95%,债券投资比例为0%~35%,权证的投资比例为 0~3%。现金或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业绩比较基准 | 70.0%×沪深300指数+30.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可进行分配,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收益的70% |
基金历史 | 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募集及其基金份额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105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基金是上市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符合基金上市交易条件的,基金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品种。长期平均的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代理销售机构场外单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直销中心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万元。场内单笔最低认购申购份额为1000份,超过1000份的须为1000份的整数倍。自2016年2月24日起,通过销售机构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下调至10元。自2017年7月11日起,直销中心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限制调整为100万元。自2017年9月11日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限制由10元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6年2月24日起,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单个基金账户场内单笔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0份基金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8年5月9日起,账户最低余额限制调整为0.01份基金份额;自2017年9月21日起,取消账户最低余额限制;自2016年2月24日起,账户最低余额下调至5份基金份额;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06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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