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行业:HHX
净值
累计净值
博时弘盈C(160521)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60521 |
基金名称 | 博时弘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博时弘盈C |
基金简称拼音 | BSHYC |
设立日期 | 2016-08-01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281118006.26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份额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170号文注册。自2016年7月4日起至2016年7月22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带固定封闭期)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积极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谨慎投资的前提下,本基金力争超越业绩比较基准,追求基金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等)、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次级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在封闭期,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30%,其中定向增发(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
业绩比较基准 | 25.0%×沪深300指数+75.0%×中债-综合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分红或将现金分红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红利再投资不受封闭期限制);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场内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份额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170号文注册。自2016年7月4日起至2016年7月22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场外代销机构认购时,各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直销网点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元。场外申购基金,首次申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每个场外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00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0521.html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