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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稳健C(160514)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60514 |
基金名称 | 博时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类 |
基金简称 | 博时稳健C |
基金简称拼音 | BSWJC |
设立日期 | 2011-06-10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202201603.36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证监许可[2011]708号文核准,自2011年5月25日至2011年6月1日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期届满后,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博时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谨慎投资的前提下,本基金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也可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非固定收益类品种。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30个交易日内卖出。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非债券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证全债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截至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20%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证监许可[2011]708号文核准,自2011年5月25日至2011年6月1日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期届满后,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博时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风险收益特征 | 从基金整体运作来看,本基金属于中低风险品种,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从两类份额看,裕祥A持有人的年化约定收益率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50%,表现出风险较低、收益相对稳定的特点。裕祥B获得剩余收益,带有适当的杠杆效应,表现出风险较高,收益较高的特点,其预期收益要高于普通纯债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场内代销机构认购必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且单笔认购最高不超过99,999,000份。通过场外代销机构认购时最低为单笔500元;直销网点接受最低为单笔500元。场外通过代销机构单笔最低为500元,追加为100元;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单笔最低为5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为100元。本基金场内申购的单笔申购最低为500元。自2013年12月11日起,将在直销机构的单笔申购申请最低限额调整为100元。自2016年6月14日起,通过销售机构及直销机构最低申购调整为10.00元,追加申购最低为10.00元,定投申购最低申购为10.0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5年2月12日起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6年6月14日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调整为10份;在某一销售机构某一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05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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