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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行业(160314)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60314 |
基金名称 | 华夏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 华夏行业 |
基金简称拼音 | HXHY |
设立日期 | 2007-11-22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2424077400.57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兴安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 2007年10月25日,兴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大会讨论通过了兴安基金转型议案,内容包括兴安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以及修订基金合同等。依据中国证监会2007年11月13日证监基金字[2007]314号文核准,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依据持有人大会决议,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提前终止兴安基金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复[2007]56号《关于同意兴安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并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的批复》的同意。自2007年11月22日兴安基金终止上市之日,由原《兴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基金正式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调整为不定期,基金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调整,同时基金更名为“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本基金自2007年11月27日至2007年12月24日开放集中申购。 |
投资类型 | LOF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积极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把握经济发展趋势和市场运行特征,以行业投资价值评估为导向,充分利用行业周期轮动现象,挖掘在经济发展以及市场运行的不同阶段所蕴含的行业投资机会,并精选优势行业内的优质个股进行投资,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交易的股票(含存托凭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权证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其中,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6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0~3%;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40%,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0~20%;现金以及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20.0%×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指数+80.0%×沪深300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20%, 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
基金历史 | 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兴安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 2007年10月25日,兴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大会讨论通过了兴安基金转型议案,内容包括兴安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以及修订基金合同等。依据中国证监会2007年11月13日证监基金字[2007]314号文核准,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依据持有人大会决议,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提前终止兴安基金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复[2007]56号《关于同意兴安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并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的批复》的同意。自2007年11月22日兴安基金终止上市之日,由原《兴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基金正式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调整为不定期,基金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调整,同时基金更名为“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本基金自2007年11月27日至2007年12月24日开放集中申购。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基金、债券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品种。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集中申购数量:场外集中申购以金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投资者办理场内、场外申购时,每次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自2013年8月29日起,本基金在直销机构的单笔申购申请最低限额调整为100元。自2017年7月5日起,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办理场外申购时,每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元。自2019年1月2日起,通过直销机构及上海华夏财富单笔申购申请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赎回份额不设限制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03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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