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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纳指(160213)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60213 |
基金名称 | 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国泰纳指 |
基金简称拼音 | GTNZ |
设立日期 | 2010-04-29 |
基金类型 | 其他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555982545.46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试行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2010年2月24日证监许可[2010]208号文核准。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自2010年3月22日至2010年4月23日进行发售。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QDII基金 |
投资目标 | 通过严格的投资程序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以低成本、低换手率实现本基金对纳斯达克100指数(Nasdaq-100Index,以下简称“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追求跟踪误差最小化。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Nasdaq-100指数成份股、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以Nasdaq-100指数为投资标的的指数型公募基金(包括ETF)(以下简称“目标基金”)、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若法律法规变更或取消本限制的,则本基金按变更或取消后的规定执行),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至少80%的资产投资于Nasdaq-100指数的成份股和目标基金,其中,本基金持有的目标基金的市值合计不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它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纳斯达克100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试行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2010年2月24日证监许可[2010]208号文核准。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自2010年3月22日至2010年4月23日进行发售。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目标为获取市场平均收益,是股票基金中处于中等风险水平的基金产品。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在募集期内,投资人每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投资人每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自2018年6月11日起,首次申购、追加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均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7年6月12日起,投资人场外赎回单笔赎回最低份额调整为1.00份。自2016年9月28日起,单笔赎回最低份额调整为100.00份;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7年6月12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场外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当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单个基金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0份时,若赎回时则需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10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02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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