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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沪深300ETF(159919)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59919 |
基金名称 | 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嘉实沪深300ETF |
基金简称拼音 | JSHS300ETF |
设立日期 | 2012-05-07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9333307392.00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393号文批准。本基金自2012年4月5日至2012年4月27日通过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ETF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一级市场新股或增发的股票、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沪深300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的确定原则为:使收益分配后基金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393号文批准。本基金自2012年4月5日至2012年4月27日通过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被动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网上现金认购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投资者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10万份以上(含10万份);办理网下股票认购的,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不设上限。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调整,由折算前的200万份调整为折算后的90万份。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90000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本基金最小赎回单位调整,由折算前的200万份调整为折算后的90万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2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599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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