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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亚洲(118001)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18001 |
基金名称 | 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易方达亚洲 |
基金简称拼音 | YFDYZ |
设立日期 | 2010-01-21 |
基金类型 | 其他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592067217.31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064号和[2009]367号文核准。本基金自2009年12月7日至2010年1月15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和代销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QDII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亚洲企业,追求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可投资于下列金融产品或工具:权益类品种,包括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及美国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固定收益类证券;银行存款、回购、短期政府债券与货币市场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金融衍生产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在亚洲地区(日本除外)证券市场交易的企业以及在其他证券市场交易的亚洲企业(日本除外),对以上两类企业的投资合计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其他不高于20%的股票资产可以根据投资策略投资于超出前述投资范围的其他市场的企业。上述亚洲企业指注册登记或者总部在亚洲的企业。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证券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现金、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市值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 如与中国证监会签订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地区增加、减少或变更,本基金投资的主要证券市场将相应调整。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MSCI AC 亚洲指数(不含日本)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064号和[2009]367号文核准。本基金自2009年12月7日至2010年1月15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和代销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理论上其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和混合型基金。一方面,本基金投资于境外市场,承担了汇率风险、国家风险、新兴市场风险等境外投资面临的特殊风险;另一方面,本基金对亚洲主要国家/地区进行分散投资,基金整体风险低于对单一国家/地区投资的风险。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或网上交易系统首次认购和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和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50000元,追加认购和申购单笔最低金额均为1000元。自2013年12月27日起,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由原来的1,000元下调至100元。自2015年9月30日起,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均下调至10元。自2017年11月17日起,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下调至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7年11月17日起,调整单笔最低赎回限制为1份;自2015年10月21日起,直销中心单笔最低赎回、转换转出限额均为10份;自2015年9月30日起,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0份;单笔赎回或转换不得少于10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7年11月17日起,调整最低持有份额的限制为1份;自2015年10月21日起,最低持有份额的限额调整为10份;基金余额不足100份,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10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18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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