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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纯债A(110037)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10037 |
基金名称 | 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易方达纯债A |
基金简称拼音 | YFDCZA |
设立日期 | 2012-05-03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243185286.86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303]号文批准,自2012年4月5日至2012年4月27日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为纯债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分析影响债券市场的各类要素,对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期限结构、类属品种进行有效配置,力争为投资人提供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同时本基金不参与可转换债券投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范围为: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60%;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303]号文批准,自2012年4月5日至2012年4月27日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代销机构或网上交易首次认购的最低限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最低限额为1000元;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最低限额为5万元,追加认购最低限额是1000元。通过直销网点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万元,通过代销网点或网上交易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均为1000元。自2015年9月30日起,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最低限额均下调至10元。自2017年11月17日起,通过代机构或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最低限额下调至1元。自2020年9月10日起调整为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5万元,追加申购最低限额为1000元,转换转入无限制。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7年11月17日起,调整单笔最低赎回限制为1份;自2015年10月21日起,直销中心单笔最低赎回、转换转出限额均为10份;自2015年9月30日起,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0份;每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7年11月17日起,调整最低持有份额的限制为1份;自2015年10月21日起,最低持有份额的限额调整为10份;如该帐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每类基金余额不足10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类基金全部份额。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100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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