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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双债C(110036)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10036 |
基金名称 | 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易方达双债C |
基金简称拼音 | YFDSZC |
设立日期 | 2011-12-01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052806591.89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539号文批准。自2011年11月7日至2011年11月29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和代销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信用债、可转债等固定收益品种,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回报。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可转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含增发),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范围为: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信用债和可转债合计投资比例不低于债券资产的80%;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的信用债为除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之外的、非由国家信用担保的固定收益证券品种,包括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和非政策性金融债等。 |
业绩比较基准 | 20.0%×中债-国债总指数(全价)+40.0%×中债-企业债总指数-全价指数+40.0%×天相指数转债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539号文批准。自2011年11月7日至2011年11月29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和代销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代销机构或网上交易系统首次认购、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50,000元,追加认购、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也是1,000元。自2013年12月27日起,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由原来的1,000元下调至100元。自2015年9月30日起,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均下调至10元。自2017年11月17日起,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下调至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7年11月17日起,调整单笔最低赎回限制为1份;自2015年10月21日起,直销中心单笔最低赎回、转换转出限额均为10份;自2015年9月30日起,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0份;单笔赎回或转换不得少于10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7年11月17日起,调整最低持有份额的限制为1份;自2015年10月21日起,最低持有份额的限额调整为10份;如该帐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不足10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类基金全部份额。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100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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