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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恒生ETF联接A(110031)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10031 |
基金名称 | 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易方达恒生ETF联接A |
基金简称拼音 | YFDHSETFLJA |
设立日期 | 2012-08-21 |
基金类型 | 其他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221781137.51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823号)核准募集。自2012年7月18日至2012年8月17日公开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托管人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ETF联接基金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QDII基金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目标ETF、境外交易的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公募基金、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跟踪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固定收益类证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还可以投资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未来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资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业绩比较基准 | 5.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95.0%×恒生中国企业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A类外币基金份额的每份额分配金额根据A类人民币基金份额的每份额分配数额按照汇率进行折算。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823号)核准募集。自2012年7月18日至2012年8月17日公开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托管人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ETF联接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风险高收益品种,理论上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ETF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此外,本基金通过主要投资于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ETF间接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代销机构或网上交易系统以人民币首次认购、申购的单笔最低为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为1000元;通过直销中心以人民币首次认购、申购的单笔最低为5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为1000元。通过代销机构以美元现钞、现汇首次认购、申购的单笔最低为100美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为100美元;机构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以美元现汇首次认购、申购的单笔最低为5000美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为100美元。自2017年11月17日起,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下调至人民币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7年11月17日起,调整单笔最低赎回限制为1份;自2015年10月21日起,直销中心单笔最低赎回、转换转出限额均为10份;自2015年6月11日起,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7年11月17日起,调整最低持有份额的限制为1份;自2015年10月21日起,最低持有份额的限额调整为10份;自2015年6月11日起,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不足1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10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100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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