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行业:
净值
累计净值
易方达收益B(110008)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10008 |
基金名称 | 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 |
基金简称 | 易方达收益B |
基金简称拼音 | YFDSYB |
设立日期 | 2005-09-19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355911525.90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基金由基金发起人依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监基金字[2005]206号批准发起设立。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自2005年8月8日起至2005年9月9日(中国银行自2005年8月15日起开始发售本基金),通过直销中心和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销售。2008年1月29日正式转型为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通过主要投资于债券品种,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型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等固定收益品种,银行存款、股票(含存托凭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债券等固定收益品种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可转换债券不高于基金资产的30%;股票等权益类品种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沪深300指数+90.0%×中债-新综合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60%,不足部分于次年补足;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基金由基金发起人依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监基金字[2005]206号批准发起设立。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自2005年8月8日起至2005年9月9日(中国银行自2005年8月15日起开始发售本基金),通过直销中心和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销售。2008年1月29日正式转型为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代销机构首次认购申购B级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申购B级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B级基金份额追加认购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万元。自2013年12月27日起,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公司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由原来的1,000元下调至100元。自2015年9月30日起,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上述基金,单笔最低限额均下调至10元。自2017年9月14日起,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公司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1年11月11日起调整为100份;自2017年9月14日起,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份;自2015年9月30日起,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0份;单笔赎回或转换不得少于10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1年11月11日起调整为100份;自2017年9月14日起,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1份;自2015年9月30日起,最低持有份额的限额调整为10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3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10008.html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