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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积极(110005)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10005 |
基金名称 | 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易方达积极 |
基金简称拼音 | YFDJJ |
设立日期 | 2004-09-09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158459840.28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基金由基金发起人依照《信托法》、《基金法》、《暂行办法》及其实施准则、《试点办法》等有关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设立,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77号文批准发起设立。基金发起人兼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基金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自2004年8月6日起至2004年9月6日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最低赎回份额:单笔赎回不得少于500份基金份额。认购、申购最低金额:1000元。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积极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投资超速成长公司,以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最大化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含存托凭证)和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不低于80%的股票资产投资于“超速成长”公司的股票。“超速成长”公司包括:1、未来一年利润总额增长率超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3倍,而且在未来两到三年将继续保持盈利增长的公司。2、未来一年利润总额增长率超过上一年利润总额增长率的1.5倍、绝对增长率超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而且在未来两到三年将继续保持盈利增长的公司。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深圳交易所推出的中小企业板的投资机会,并随着该块市值规模的扩大和流动性的提高,逐渐加对其中具有良好成长股票投资比重。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每年至少分红一次, 最多不超过六次 |
基金历史 | 基金由基金发起人依照《信托法》、《基金法》、《暂行办法》及其实施准则、《试点办法》等有关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设立,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77号文批准发起设立。基金发起人兼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基金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自2004年8月6日起至2004年9月6日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最低赎回份额:单笔赎回不得少于500份基金份额。认购、申购最低金额:1000元。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代销机构或网上交易系统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最低限额为50000元。每次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000元。通过代销网点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500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自2015年9月30日起,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均下调至10元。自2017年11月17日起,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下调至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7年11月17日起,调整单笔最低赎回、最低转换转出为1份。自2015年10月21日起,直销中心单笔最低赎回、转换转出限额均为10份;自2015年9月30日起,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0份;单笔赎回或转换不得少于10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7年11月17日起,调整最低持有份额的限制为1份。自2015年10月21日起,最低持有份额的限额调整为10份。基金余额不足100份,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3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100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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