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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50A(110003)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10003 |
基金名称 | 易方达上证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易方达50A |
基金简称拼音 | YFD50A |
设立日期 | 2004-03-22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5048902330.26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基金由基金发起人依照《信托法》、《暂行办法》及其实施准则、《试点办法》等有关法规以及《基金契约》设立,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3号文批准发起设立。基金发起人兼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基金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自2004年2月18日起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公开发售。认购金额小于100万元的认购费率为1%,大于等于100万元的认购费率不超过1%;申购费率最高为申购金额(含申购费)的1.5%;赎回费率1年以内不高于0.5%,1到2年(含1年)不高于0.25%,2年及以上免收。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优化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与目标指数偏离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指数的投资收益,追求长期资本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方向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含存托凭证)和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指数的成分股票,包括上证50指数的成分股和预期将要被选入上证50指数的股票,还可适当投资一级市场申购的股票(包括新股与增发),以在不增加额外风险的前提下提高收益水平。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上海证券交易所50成份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至少分红一次。当年成立不满3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
基金历史 | 基金由基金发起人依照《信托法》、《暂行办法》及其实施准则、《试点办法》等有关法规以及《基金契约》设立,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3号文批准发起设立。基金发起人兼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基金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自2004年2月18日起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公开发售。认购金额小于100万元的认购费率为1%,大于等于100万元的认购费率不超过1%;申购费率最高为申购金额(含申购费)的1.5%;赎回费率1年以内不高于0.5%,1到2年(含1年)不高于0.25%,2年及以上免收。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在控制与目标指数偏离风险的同时,力争获得超越基准的收益。长期来看,具有与目标指数相近的风险水平。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代销网点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5万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自2013年12月27日起,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由原来的1,000元下调至100元。自2015年9月30日起,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上述基金,单笔最低限额均下调至10元。自2017年9月14日起,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公司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1年11月11日起调整为100份;自2017年9月14日起,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份;自2015年9月30日起,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0份;单笔赎回或转换不得少于10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1年11月11日起调整为100份;自2017年9月14日起,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1份;自2015年9月30日起,最低持有份额的限额调整为10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100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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