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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强回报A(100072)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00072 |
基金名称 | 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富国强回报A |
基金简称拼音 | FGQHBA |
设立日期 | 2013-01-29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522943264.78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基金的募集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479号文核准。本基金自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25日止(周六、周日部分代销网点对个人照常办理业务)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带固定封闭期)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投资目标是在追求本金长期安全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质押及买断式回购、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在每个受限开放期的前10个工作日和后10个工作日、自由开放期的前3个月和后3个月以及开放期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但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两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加1%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基金的募集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479号文核准。本基金自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25日止(周六、周日部分代销网点对个人照常办理业务)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直销网点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万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万元。网上交易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代销网点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直销网点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万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万元。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万元。自2013年8月22日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00元。2017年1月24日起,通过各销售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变更为10元。2018年8月14日起,代销与直销网上单个账户单笔最低申购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8年8月14日起,基金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调整为0.0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8年8月14日起,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量限制调整为0.0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000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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