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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中国(100061)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00061 |
基金名称 | 富国中国中小盘(香港上市)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富国中国 |
基金简称拼音 | FGZG |
设立日期 | 2012-09-04 |
基金类型 | 其他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49999292.07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955号文批准。自2012年8月13日起至2012年8月31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托管人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公司决定自2015年8月4日起将本基金更名为富国中国中小盘(香港上市)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积极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QDII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香港市场中的中国概念中小盘股票,通过精选个股和风险控制,力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股票,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含ETF)、债券、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投资于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现金、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市值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其中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但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将以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投资于在香港证券市场交易的中小盘中国概念股。 1、本基金所界定的中国概念股票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H股; 2)红筹股; 3)营业收入或利润的50%以上来自中国内地的其他股票。 2、本基金所界定的中小盘中国概念股为将以上所界定的股票按照市值从小到大排序并累加,累计市值达到总市值40%的股票列入中小盘中国概念股。基金因所持有股票价格的相对变化而导致中小盘股票投资比例低于《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市场情况,本着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适时予以调整,最长不超过10个交易日。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规定,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
业绩比较基准 | 20.0%×香港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HIBOR)-3个月+80.0%×中证香港中国中小综合指数(HKD)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955号文批准。自2012年8月13日起至2012年8月31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托管人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公司决定自2015年8月4日起将本基金更名为富国中国中小盘(香港上市)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本基金代销机构接受的最低认购金额为单笔1000元;直销网点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0,0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0,000元。本基金代销机构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000元。客户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自2013年8月22日起,本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00元。自2017年1月16日起,本基金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变更为1元。自2018年8月14日起,代销与直销网上单个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8年8月14日起,基金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调整为0.01份。自2018年7月20日起,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调整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8年8月14日起,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量限制调整为0.01份。自2018年7月20日起,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10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000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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